新版《四川省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》變化解讀
一、主要變化
1、新舊細則發(fā)布機構變化
原細則由華中監管局負責制度、發(fā)文;新細則由四川監管辦負責制定、發(fā)布、解釋。
2、新舊細則結構變化
新細則共六章共108條,原細則共5章55條。新增章節 “第四章信息披露”、第二章并網運行管理增加“第一節 基本要求”和“第五節 涉網試驗管理”。
3、主要内容變化
1-新細則适用範圍更廣
•將(jiāng)并入四川省電力調度機構調度管轄的接入35kV 及以上電壓等級并網主體納入的考核監督管理;
•并網主體不僅含并網發(fā)電廠,還(hái)新增負荷側并網主體、新型儲能(néng)并網主體,具體内容附件2;
2-新增新機組并網前必備條件、電力業務許可證管理、可靠性管理、涉網安全檢查(并網時(shí)及并網後(hòu))、涉網試驗管理等具體的管理要求,并與考核電量挂鈎;
3-新細則在不同章節中,新增或完善最新标準規範要求的内容,考核電量也相應做調整。
我們重點對(duì)發(fā)電側并網主體要求的變化做解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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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四川省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》
《四川省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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